各培养单位:
为加强我校学科建设和硕士生导师队伍建设,适应研究生教育发展新形势,加快研究生教育国际化进程。经研究,决定组织经管法等学科优秀硕士生导师赴境外大学培训学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暂定2017年7-8月份,为期四周。
二、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主要以课程教学和专题讲座为主,具体课程清单根据申请学校的课程表为准。
三、选派程序
1、各培养单位应选派工作认真负责、在学科建设和研究生教育方面有突出成绩、有一定英语基础、身体健康的硕士生导师参加。
2、结合培养单位导师人数,推荐名额见(附表一),各培养单位按推荐名额分配表推荐导师名单,并填写《暑期赴境外大学培训申报表》(附表二),于3月30日前报送研究生处教学管理科。
联系人:谢德刚孙娜 电话:3169053
研究生处
2017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