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16级、2017级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照片采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10访问次数:1400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本次采集的照片用于学生毕业、学位等证书的制作及证书的网上电子注册工作,请各培养单位做好通知工作,确保照片采集按时完成。现将2016、2017级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照片采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6级、2017级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照片采集安排在11月20日(周一) 上午10:00进行,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

地点:东校区博文楼第二会议室(由一楼大厅排队进入)

二、采集要求

根据教育厅和分社图像信息采集部通知,拍摄照片时须遵照以下要求:不穿浅色系列(特别是蓝色)外套、高领毛衣;不奇装异服;不着其他职业、行业制服;不佩戴墨镜、变色镜,常戴眼镜的人应佩带眼镜。

三、注意事项

1、请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班级负责人带领本班同学务必按时前往拍照。至少提前20分钟到达采集现场,做好采集的准备工作,按专业及学号排队进行图像采集。

2、本次照片采集不收取任何费用,同学们只须携带身份证进行免费采集,未带身份证将不能进行照片采集。

3、如有特殊情况无法赶到采集现场的,请自己联系当地新华社分社自费进行相片采集,为避免照片邮寄过程中遗失,请要求新华社将照片寄给本人,并将补拍的照片及时送到研究生处教学管理科。

4、其他有不明事宜,请咨询研究生处教学管理科,电话0552-3169053。



研究生处

2017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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