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研究生“三助一辅”管理,确保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opta足球数据中文版研究生“三助”实施办法》(校政字〔2017〕162号)和《opta足球数据中文版研究生研究助理工作实施细则》(校政字〔2017〕161号)要求,现决定开展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考核及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征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考核
本次考核的对象为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三助一辅”岗位聘用的研究生。“助管”岗位的考核由设岗单位负责,从出勤率、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职责完成情况等方面评定;“助教”岗位考核由设岗教师负责;“助研”岗位考核由导师负责,从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等方面评定。“辅导员助理”考核由设岗单位负责,从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职责完成情况等方面评定。
考核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助教、助管和辅导员助理考核合格者按400元/月的标准发放津贴,助研考核合格者按500元/月的标准发放津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下一聘期应聘资格。
二、岗位征集
(一)助教
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助教岗位的申报仍以课程为单位,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助教岗位只限于普通本科课程,优先考虑教学任务繁重,作业量大、实验课时较多的课程;
2.申请设置助教岗位应是承担本科生教学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
3.一位教师只能申报一个助教。
(二)助管
1.主要辅助各学院的教学和科研管理工作或职能处级单位的辅助事务性工作;
2.助管岗位重点向工作任务重,人手少的单位倾斜。
(三)助研
1.研究生研究助理岗位设置,学术型硕士生由研究生处和科研处按照在校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生总数的100%设定岗位职数,专业学位硕士生由导师根据实际需要设定岗位职数,“助研”岗位原则上从研一的第二学期开始设立。
(四)辅导员助理
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辅导员助理岗位的申报以教学和研究生培养学院为单位,须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1.辅导员助理政治面貌须为中共党员;
2.能够协助辅导员老师做好学生管理、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习顾问、集体活动的组织以及各种评优等工作;
3.能够经常性的深入学生学习、生活一线,倾听并及时反馈学生诉求;
4.原则上每个教学和研究生培养单位申报数不超过3个。
三、助研经费导师资助部分来源统计
1.本学期助研岗位按照在校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生总数的100%设定,每人每月导师资助100元,每学期按照5个月支付。
2.助研经费来源于在校在编导师工资账户、近一年可用课题项目财务编号、或者其他有效个人账户,导师应提供可足额划转助研津贴的经费账户。
四、材料报送
1.请受聘研究生认真填写《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考核表》,一式两份提交至相关部门,设岗单位和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各留存一份,不参加考核者不发放津贴。
2.请各设岗单位和设岗教师根据“三助一辅”工作开展的实际成效,评定考核结果,由相关单位填写《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三助一辅”考核汇总表》。
3.请各培养单位认真填写《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助研经费导师资助部分来源统计表》,纸质版需导师签名确认。
4.请各培养单位认真填写《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需求表》,其中助教需求表须由任课教师本人签名,专业学位硕士生助研需求表须由导师本人签名。
5.请各培养单位于6月25日下班前将以上纸质版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管理科,电子版整理压缩后以“xx单位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三助一辅”为主题发送至3451683227@qq.com。
联系人:汪芳芳 凌帅 联系电话:3173756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8年6月19日